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法總則二
Criminal Code-general Principles (Ⅱ) 
開課學期
102-2 
授課對象
法學組  
授課教師
周漾沂 
課號
LAW2054 
課程識別碼
A01 25240 
班次
03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五5,6,7(12:20~15:10) 
上課地點
法2201 
備註
因與刑法總則一係連貫之課程,故需修習相同之班次,不得變換班次。
總人數上限:120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2LAW2054_03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的任務,是建立對於刑法總則基本觀念的理解,大致包含三個面向:個別抽象概念超出文字意義上的深層掌握、概念於整個背景理論體系中的定位,以及抽象概念與具體事實之間的對應關係。因此本課程的重點,不在於對眾多歧異的學說和實務見解的整理和傳遞,而主要是培養獨立運用理論解決具體案例問題的一般能力。

刑法總則(二)
四、預備、未遂與中止 (第1-5週)
1. 預備犯及其正當性
2. 未遂犯處罰理由
3. 著手概念與判斷標準
(1) 與處罰理由的關聯
(2) 主觀理論
(3) 客觀理論
(4) 混合理論
4. 不能未遂
(1) 「不能」的解釋
(2) 減輕處罰之理論基礎
5. 中止犯
(1) 減輕刑罰的理由
(2) 中止未遂之成立要件
五、犯罪的參與 (第6-10週)
1. 正犯與參與犯區分之法理──負責原則與犯罪支配理論
2. 正犯型態
(1) 直接正犯
(2) 間接正犯
(3) 共同正犯
3. 參與犯
(1) 參與犯處罰理由──從屬性與獨立性
(2) 參與型態
a. 教唆犯
b. 幫助犯
(3) 特別犯之參與
六、過失犯論 (第11-12週)
1. 過失犯之不法要件
(1) 結果發生
(2) 注意義務違反及可預見性
(3) 結果歸責
2. 過失犯之違法性與有責性
3. 所謂結果加重犯
七、不作為犯論 (第13-15週)
1. 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分標準
2. 不作為犯的成立要件
(1) 作為可能性
(2) 因果關係
(3) 保證人地位
3. 不作為犯之未遂與參與問題
八、競合論 (第16-18週)
1. 競合的意義──多重評價禁止原則
2. 判斷基本原則──行為數的計算
3. 法律競合
4. 實質競合
5. 想像競合
 

課程目標
建立對於刑法基本原理的認識。 
課程要求
上課之方式並不限於教師個人的單向講解,而包括與同學的互動討論,以確保其對於課程內容的確實了解。評分基礎為上課參與程度(10%)及以實例題為主的期終考試(90%)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無 
參考書目
黃榮堅:基礎刑法學(上)(下)。
林山田:刑法通論(上)(下)。
林東茂:刑法綜覽。
林鈺雄:新刑法總則。
陳子平:刑法總論。
陳志龍:人性尊嚴與刑法體系入門。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課堂參與與發言 
10% 
 
2. 
期末考試 
9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21  客觀可罰性要件、個人阻卻/解除刑罰事由、預備犯 
第2週
2/28  228國定例假日放假 
第3週
3/07  未遂犯(一) 
第4週
3/14  未遂犯(二)不能未遂、中止未遂 
第5週
3/21  犯罪參與(一) 
第6週
3/28  犯罪參與(二)間接正犯、共同正犯 
第7週
4/04  春假停課 
第8週
4/11  犯罪參與(三)共同正犯、教唆犯 
第9週
4/18  犯罪參與(四)幫助犯、身分犯 
第10週
4/25  過失犯(一) 
第11週
5/02  過失犯(二) 
第12週
5/09  不作為犯(一) 
第13週
5/16  不作為犯(二) 
第14週
5/23  不作為犯(三) 
第15週
5/30  競合論 
第16週
6/06  量刑 
第17週
6/13  解題練習